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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不许“撞了白撞”

2001-03-0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三月一日出台的《厦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》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: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,应减速行驶,遇行人通过,应停车让行。行人、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规定造成事故而机动车无过错的,机动车不负交通事故责任,只依法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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